国家烟草专卖局:参照卷烟加强对电子烟监管,为电子烟行业设置过渡期
2021年12月2日下午,国家烟草专卖局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依法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有关情况,并进一步明确电子烟的法律属性、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等。
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条例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决定》,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管主体,依法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进行监管。
纳入监管范围的产品主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此外,吹风会还进一步明确,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同时,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 刘培峰:电子烟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属于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监管,能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也是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采取的监管方式。
《电子烟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市场主体须取得许可证
《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于12月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如加强准入许可管理、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条例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决定》,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管主体,依法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进行监管。
纳入监管范围的产品主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电子烟用烟碱等。此外,吹风会还进一步明确,加热卷烟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同时,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 刘培峰:电子烟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属于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监管,能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也是目前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采取的监管方式。
《电子烟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市场主体须取得许可证
《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于12月2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吹风会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如加强准入许可管理、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